文档介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是由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管理各类学生社团的学生组织。其宗旨是团结我校各社团,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领导、有步骤、有成效地开辟第二课堂;以扩大知识面,丰富课外生活,培养广泛的爱好与志趣,锻炼组织协调能力,为同学们全面素质的提高和成才创造良好环境,以便更好地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条活动以发挥社团有方向、有阵地、有内容的优势,凝聚在校生的活力与才华,使社团工作在学术、科技、文艺、体育四个领域生动活泼、稳健扎实地顺利开展。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应坚持“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的原则,包括社团之间的团结及与院系学生会的协作,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
第四条社团联合会实行统一招新、统一派发会员证中心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服务、团结、开拓、发展”为社团联合会的精神
会员
第六条  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各类社团、协会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团联合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社团联合会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团联合会给予维护。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社团联合会决议,参加社团联合会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维护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五)维护社团联合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主席
人力资源部
文秘编辑部
形象策划部
外联部
副主席
秘书长
财务监控部
组织结构图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作为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具有决策权。其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社团总负责人组成;同时,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理事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日常运作。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学生社团联合会设立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人力资源部,文秘编辑部,形象策划部,信息资源部,财务监控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主席(一名):主持社团全面工作,把握社团发展方向。
秘书长(一名):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协调安排各社团。及时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解决。
副主席(二名):协助理事长做好管理工作并直接与各重点社团挂钩,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及突发性难题等。跟进各社团日常具体性事务。
人力资源部:设正副部长各1名,主要负责统筹大型活动时的人员安排;社团联合会活动的人事协调。协助理事会的日常组织工作,直接与各社团的策划部挂钩,做好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种活动的场地、设备、道具等的申请保护、归还、并组织正在申请成立的社团学习社联章程,通过考试合格才准许该社团成立等。同时,负责各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
文秘编辑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主要辅助理事会的常务工作,负责会务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保管社团联合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