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佛山市汇盈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出租的本物业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物业的所有权,合法有效。
第二条物业的坐落地点、面积情况
1、物业位于号(以下简称“物业”)。
2、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房产证准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续租
1、物业租赁期共 3 年。自 2011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物业租金按每月租金为¥ 11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前 2 年不变,自第 3 年递增10%计算。
2、物业租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支付期限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物业装修的免租期为 1 个月,即自2010 年 9 月 01日起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止。自 2010年 10月 01 日起按以上标准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1、物业管理费为 元/㎡/月,合共人民币 73 元/月。租用期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如有变更,以该处物业管理规定为准。
2、为保证乙方合理使用物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支付 2 个月租金(即¥ 2200 元)作为押金给甲方,若乙方无违约情况及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应在乙方物业租赁期满时将上述收取的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该合同的房产租赁税及其它法定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物业的装修费用,并向物管公司提供一份装修方案。合同期满,对物业的固定装修,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毁坏。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即管理费、水电费、电讯费),逾期缴纳,则应按物管公司规定执行。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押金甲方不退回。
3、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当地规定需办理营业执照后才能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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