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物资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租人): 中铁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
数量
新旧
规格型号
配套设施
备注
 
 
 
 
 
 
 
 
 
 
 
 
备注
属暂定,租赁物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承租人书面确认。租金按元/月或元/台班填写。
(注:双方特别约定:承租人书面确认的实际交付租赁物情况及租赁台班等签认资料,必须由承租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并加盖承租人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合同双方结算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归还租赁物之日为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1、租金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单价为具体为: (或见附件)。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不作变更调整。
2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按年支付,每年元(大写: );
(2)按月支付,每月元(大写: );
(3)其它方式: ;
3 付款期限:在接到甲方提交的租赁发票后, 。
4租期中月以30天计,不足一月的,租金按照月租金除以30后乘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出租方应当在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至承租人施工现场。
2、出租人应按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出租人包装不合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由出租人负责。
3、运送租赁物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4、租赁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出租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按第一条备注中约定的程序签字确认;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出租人应立即调换,负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承租人如发现租赁物验收交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租赁物隐患,应在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7日内到现场确认。
如确有缺陷,应由出租人负责修复并核减租金,如在指定日期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同意承租人的书面请求内容,承租人可以退回缺陷租赁物,也可以自行修复,并由出租人承担修复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出租人应当保证提供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
2、出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时间。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