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内容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用经济、法律经济。合同是联结生产、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交流、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合同法》对此做了一些规定。但在实践中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成立与不生效及无效相混淆。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联系与区别,对于我们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法》第一次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分开来。这主要体现该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中。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具有不同的法律要件,合同成立产生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生效产生狭义上的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广义与狭义的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约束力,狭义的合同效力又称履行效力,仅指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的发生。所谓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广义的合同效力的有无,而非合同生效中所称的狭义合同效力。
合同成立与生效制度,实质上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与国家意志关系的调整。民法一方面出于技术因素的考虑,赋予行为人通过意思自治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意思自治具有创设法律关系的功能。另一方面,又通过民法中的强行法及公法的强行性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内容、范围作法律上的限制,这种限制最终通过生效规则对法律行为效力的确认来实现。通过生效、无效、效力未定的确认,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纳入国家意志认可的范围,使合同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正常进行。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立法和审判实践上,都不能把成立与生效混淆起来。
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本文主要研究了一、合同成立的定义;二、合同生效的定义和要件;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联系;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分的意义。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联系与区别分析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论题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关系的实质告诉我们,现实中,我们在按照《合同法》规定完成要约、承诺程序订立合同的时候,务必要准确把握好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合同形式都要合乎法律法规规定这样几个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为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大业中建立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以保障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否则,合同关系虽然建立,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理所当然,生效合同与不生效合同在法律上同样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论文的进度安排:
2011年10月10日-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