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单位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会议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单位消防委员会人员参加。
二、会议主要讨论前期工作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商讨解决。
三、每次例会单位各成员做好会记录,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例会决定的消防安全规定制度。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为强化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明确分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消防安全小组。
组长:张自全
副组长:王洪胜、王显平
成员:周维乾、胡天才、冉崇成、胡相立、柳燕来、龚诗络、张松、易青春、胡烈、张权、冉凤宁、刘志东、姜尚东、刘明旭、谭风鸣。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二、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三、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四、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要按照制度制定落实的目标。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结合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季节和环境特点,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重点是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三、新进员工除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能上岗外,所在单位应向新进员工讲明本单位及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外来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由所在施工单位负责进行。
五、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和日常抽查员工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作为对责任单位考核的依据。
消防值班巡查、检查制度
一、机房、微机室、电源间等重点部位,由在岗人员按工作职责,每日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防火孔洞的封堵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和有效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至少每周对以下内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重点岗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及每日防火巡查等情况。
三、无人职守的机房各部门每周至少进行二次的安全检查。无人职守机房无人时应切断非生产用电源。
四、每次进行安全检(巡)查、检查人员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五、在岗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班前班后自觉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三、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五、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