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安〔20**〕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开展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紧扣“一月一警示”这条主线,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三、主要内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年6月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发展集中宣讲。通过请市政府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提供一篇书面稿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编。
二是通过媒体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普及安
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要调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安全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力量,通过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举办论坛等方式广泛参与。
三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市和县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老师,深入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给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项活动各地要统筹部署,有序组织。其中,市目标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讲课稿统一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