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分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确保分公司形象,规范服装配备流程, 提高职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分公司各类职员工作服的有效管理, 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适用于分公司全体。
总经办负责分公司职员工作服的保管、配备、更换及补领;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员工作服的设计及定制。
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及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管理服务中心保洁员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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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职员的各类配件佩戴位置应标准、工作牌、装备须齐全。
,不能将工作服随意搭配穿着。
,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可穿着便服上班。
, 需穿着工作服。
、衬衣,系领带、穿皮鞋上班,女职员须着职业装,且不能穿露脚趾的鞋上班。
、衣领处、衬衣领口,衣服外不得显露纪念章、笔、纸张等物品。
,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保持个人服装的整洁及完好。
、颜色订做职员制服。
、5月初;冬装发放时间为每年8月底、9月初。因气候变化提前或推迟换装时,由总经办负责书面通知各部门。
、工作服,一线人员工作服由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发放。
、工作服及所有配件,如有遗失照价赔偿。总经办将不定期公布工作服及配件价格表。
,职员调岗时,服装、工作牌及所有配件须留在调出部门;所需服装、工作牌及所有配件于调入部门重新领用;如遇服装大小不合适,由部门内自行调配。
、工作服如有损坏或丢失,须及时填报《物资领(借)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在工作时间内到总经办或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领手续,并按照成本价格进行赔偿。
:自工作制服发放之日起,在公司服务年限超过2年的离职者,不承担服装费。服务年限未满半年的离职者,承担其80%的服装费;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未满1年的离职者,承担其60%的服装费;服务年限超过1年但未满2年的离职者,承担其40%的服装费。
、核实及保管工作。
、编目,并注明工作服尺码、颜色、使用人员、季节类别等情况,并登帐入册,每月28号前对各类工作服予以清查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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