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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桥乡办公用品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316363517 2018/3/24 文件大小: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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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利桥乡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各分管领导和各站所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全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照主要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统一购买、保管;其它站所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确因特殊情况且金额在200元以下、需要自行购买者,应向领导请示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由办公室验收、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全乡干部职工要爱护并妥善保管好计算器、U盘、电脑、扫描仪、电话机以及打印机硒鼓等办公用品。如需更换,由办公室核实并确定责任后,统一办理以旧换新手续。
4、费用结算,凭税务发票和采购清单即办即结。各站所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
5、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6、办公室对全乡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因工作变动,固定资产要进行移交的,需填写移交清单并送办公室备案,由办理责任人办理变更登记。
7、办公用品统一到办公室签字领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
8、单位配备到人的各类固定资产都要做到规范操作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外借、更不得故意损坏。凡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借出不能归还、或故意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均由当事人按原价负责赔偿。
9、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经核查认定属实的可以申请报废。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办公室、财务室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1)固定资产已超过使用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
(2)设备配件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
(3)因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
(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
10、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已有,挪作私用。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