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XX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秩序,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让老百姓走上满意路,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申报程序
1、各村如需立项,首先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于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及筹资情况、路基情况。乡镇初审各村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将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同村报告一起汇总报交管站,再由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注明确保或预备。
2、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在收到报告后,在市要求统一申报第二年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定计划规模、各乡镇申请报告、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及各村的村级公路建设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会审,签署项目到村的规划意见后上报。
3、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计划下达后,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根据下达项目,组织专班逐村核定各项目情况,包括路线走向、里程、路基情况、筹资情况及规划情况。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先将核定的情况汇总,然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以交通局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将项目以文件形式通知交管站及乡镇项目下达后,各村开工准备工作就绪后向交管站申请,经交管站工作人
员检查路基完成情况、路线情况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村携带开工报告(开工报告须经乡镇、交管站、村委会签字盖章)、施工合同复印件、公章、收据到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办理监管合同和其它手续(包括资料盖章、签订合同、领材料等)后,方可开工。
二、加强计划管理
1、交通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年申报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有序进行。
2、各项目村要严格按核定的线路走向和里程进行建设,严禁超规模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线路走向,多头开叉,否则交通部门对超规模及擅自改变线路部分不予验收。
3、对未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擅自开工建设的线路,交通部门不予申报建设计划,不予验收。
三、建设标准和要求
1、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