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总则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时代主城”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品房类别:高层、小高层
项目位置:贵阳市青云路1号
四至:东至贵阳大剧院市南路,西至中国银行,北至瑞金南路,南至青云路占地: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户数:216户
委托管理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管理事项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
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位、小区水池。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商业网点、
社区文化图书馆、邮政服务站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交通与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
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装修保证金 3、停车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行政诉讼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家政服务包括的服务事项。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政预算与决算;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无偿使用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确保完整与真实的前提下,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及管理陷患或遗留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基础摸底、后续管理、宣传引导、文化活动。
12、提供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