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租房实施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确保廉租住房租赁与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申请对象与条件:
在本公司工作满半年(含)以上的在职员工,且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公租房适用于除芜湖市(不含四县一市)的所有在职已婚员工(通用性条件);
2)在司连续工作满半年及以上骨干员工;
3)在芜湖尚未购房或已购房尚未拿房者(拿房后半年内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
4)一线员工、技术人员、人才引进优先的原则;
四、公租房政策
1、公租房房间面积与租金以高新区公布的面积与租金为准;
1)公租房面积:60 m2 二居一厅一卫;
2)公租房租金:7元/ m2;
2、公租房硬件设施配备:
公租房硬件设施配备清单
序
名称
规格
价值(元)
备注
1
空调
1P
1800
2
实木床
*2m
800
3
实木衣橱
*2*
1000
4
实木桌椅
1*1m、*
800
5
太阳能
美的电气双用
3000
6
马桶
坐便器
500
7
淋浴
/
200
8
灶台
**
1500
9
洗漱台
立式
400
其它
设施
1)厨房与卫生间吊顶;2)网线接口;3)有限电视接口;4)天然气接口;5)地砖;6)地下停车场;7)以上物品损坏,按定价赔偿;
3、公租房租金与保证金政策
1)对符合条件且公司审核通过的人员或家庭,公租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公司各承担50%(即¥/ m2),保证金为1000元;
2)对不符合条件的的人员或家庭,公租房租金由承租人100%(即¥7元/ m2)承担,保证金为1000元;
4、其他:水、电、汽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五、申请与审核程序
公租房租赁与补贴采取常态化申请、集中审核、统一发放,即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均可提出申请,各事业部、部门按月进行初审合格后提交企管部,企管部每月组织一次审核确定具体的申请人员情况。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凭身份证,至所在部门领取《廉租住房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提交至所在部门进行初审。
户籍和家庭成员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员户籍证明: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明:以芜湖市房产局出具的房产证明为准(夫妻双方),其针对于已购房尚未
拿到房产的需提供
二)审核公式
1、各部门将初审合格的人员相关资料报送企管部,由企管部组织进行终审,符合申请要求的员工,由企管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及时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公示后未通过,并经证实申报材料存在不真实或伪造材料者,将免除其公租房申请权利。
2、原则上要求每个月对申请资料进行一次审核和公示,各部门、事业部每月20日前报送公租房申请资料,企管部每月25日前组织终审,并公示结果。
六、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
1、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2、经公示通过后的申请人,由企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