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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积极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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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积极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探讨.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8/3/25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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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积极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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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积极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工作

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党支部书记邱昕

进入盛夏,为防止农村家群体性聚餐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犍为县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的规定,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认真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监督工作。
一、宣传培训,提高农村厨师卫生意识
为增强乡镇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避免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充分利用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年初,犍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全县乡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乡厨进行了集中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督促各乡镇的厨师积极做好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二、规范管理,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安全
1、明确要求,严格预防性卫生审查
要求卫生监督员、乡镇卫生协管员严格执行《犍为县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经乡镇政府批准同意办宴的地点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做到:一证:乡厨应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工作,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制作食品;三防: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并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四规范:宴请所用的餐具必须使用流动清水清洗干净并及时消毒,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设施备用;食品原材料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货后应索取票据;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分开,杜绝交叉污染,加工后2小时内未食用的食品必须放入冷藏设施内保存。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办宴场所下达责令限制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报乡镇政府取消此次办宴资格。
2、现场卫生保障,进一步确保卫生安全
对具备条件的,在宴席制作过程中,由卫生监督员或乡镇卫生协
管员对办宴地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粗加工、烹调、留样、餐饮具消毒流程进行现场卫生指导、保障。
3、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我队将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群体性聚餐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体性
聚餐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有力保障群体性聚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