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扶贫开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农村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民素质,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与正确领导下,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志带领工作小组进驻市英红镇水头村,积极开展“双到”扶贫开发。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水头村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各项扶贫措施得以落实,农业开发项目蓬勃发展,村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脱贫致富,促进了水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
一、水头村基本情况
水头村位于清远市的北面,距镇政府22公里,地形山多陡峭,水源充沛,但土质贫瘠;现有耕地3800亩,其中水田2700亩,旱地1100亩,以种植水稻为主,人均耕地面积
1.27亩。全村共有19个村民小组,604户,人口2983人,其中贫困户157户,贫困人数为710人。
20**年村委会年收入约3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约6000元,其中贫困户人均年纯收入为1320元。水头村致贫主要是由自然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薄弱、计划生育困难等原因造成。
二、开展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认真学习,提高做好扶贫“双到”工作的认识
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志通过认真学习党和政府一系列有关扶贫政策精神,提高了做好扶贫“双到”工作的认识。他充分认识到:扶贫开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的需要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要做好扶贫工作,必须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以“双到”促进扶贫工作深入发展,以“双到”确保扶贫工作的实效。
健全扶贫领导责任制度
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志深刻认识到,要做好扶贫“双到”工作,必须强化建设扶贫领导责任制度,以制度保证扶贫“双到”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发展。一是制定《关于配合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了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目标和主要举措,用3年时间确保所扶的30户贫困农户、120名贫困人口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基本改变被帮扶贫困村的落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