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B338-2003 版本号:A1 修改日期:200911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标准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行为,明确
其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制订本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外来施工队及与其有关的直属各单位。
2、相关文件
QG/WKJ B331-2003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QG/WKJ B333-2003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
QG/WKJ B332-2003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
3、管理职责
执行本标准的责任者是企业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合同的单位(以下简称合同
单位)、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及外来施工队伍(以下简称施工队)。
4、管理内容与要求
施工队承揽企业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具备相应合法资质,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
b、服从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
附后)并严格履行。
c、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及相关规定。
d、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专人负责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
e、有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并能够认真组织实施
合同(协议)执行单位必须对施工队相关安全施工资质证明进行认真审查,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与其签订施工合同,不得允许其进入企业现场进行施工
作业。
施工单位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经常检查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纠正施工工人的违章
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b、重大工程和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工程需到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或市安
全监督管理局办理开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c、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按照企业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
共 5 页第 1 页
编号:B338-2003 版本号:A1 修改日期:200911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标准
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d、施工用电时,应到企业电源所属单位办理增容和申请用电手续。严禁
未经许可乱接、乱拉电器线路。需临时停送电时,先到动能管理部门办理停送
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人。
e、与企业交叉作业时,有责任主动协调,互相避让,确保安全。
f、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机动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得超速、超高、违章载人。不准酒后开车。
g、施工中挖掘的沟、坑、壕,凡当天不能填平者,夜间必须设红灯,长
期不能填平的,应加设盖板或护栏。
h、因施工需要临时拉的钢丝绳、横杆、铁丝等,凡低于 4 米以下的夜间
必须设红灯,白天挂红布以示警告。
i、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和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到处乱放,必须占用通
道的须提前 3 天报告安全管理、保卫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占用。
j、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安全环保部、消防管理部门及合同执行单位要对施工队实施必要的安全管
理,协助其了解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介绍其作业场所特殊注意事项,帮助其
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纠正不安全作业行为。
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及赔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