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136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771635255 2018/3/26 文件大小:1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资金管理制度
前言: 为加强佛山市基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收支由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资金往来管理。
第二条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资本性支出及经营性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资资金
一、投资项目必须在年初编制预算,报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才能执行。
二、经总经理授权,委托授权人可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投资事项。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可审批签署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单项不超过500元的购置协议,并在确保不超出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购置项目进行不超过总投资费用5%的调整。
第五条营运资金
一、营运资金的使用,单笔或当日累计支付1000元(含1000元)以下付款经项目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1000元以上付款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付款;
二、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执行营运资金的使用审批流程。
第六条为维护投资人利益,有效防止公司员工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按相关财务要求,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必须遵守:
一、未总经理审批通过,严禁公司对外(企业及个人)提供授信担保;
二、公司在未经总经理书面同意下。任何人不得无偿向他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他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人员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公司员工、他人的债务。
三、公司与公司员工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
四、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职位损害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
第七条货币资金的管理遵循国务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主管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
第八条各物业管理项目设专职收费内勤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但收费内勤员不得兼任稽核、登记工作。稽核、登记工作应由物业管理项目以外的第三方进行。
第九条收费内勤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资金使用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