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总则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工作。
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必须坚待“安全第一、顶防为主”的方针。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有效,不得无证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签发《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监理公司汇报,由监理公司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工程的特点。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以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总监
副组长: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成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
安全监理领导小组负责拟订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项目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方案的要求,落实资源配置。
负责实施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监督、检查和对应的安全监理工作。
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不符合要求和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现场整改,最后对上述措施进行现场的复查。
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进行重点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职责与权限
项目总监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建立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项目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指标,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及其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
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以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审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
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联系单》、《安全监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