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体制,明确属权、事权,切实解决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现象,更好地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市政府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护的相关规定,现就我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属权、事权。
全面界定农村公路属权、事权,对争取省、市农村公路计划修建、路面宽
3.5米以上的农村公路,由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纳入全镇路网规划,根据连接功能,实行分级建设、管理。
1、镇区框架道路、工业园区道路,连接镇与镇(区)的等级公路,连接镇与村或村与村之间的主要道路,由镇负责建设。其中镇区框架道路、工业园区道路由镇实施管理养护。
2、除上述规定外的其它农村公路,包括村(社区)与组、组与组、组与农户之间的农村公路统一实行辖区属权,其建设、管理等工作由村(社区)负责。
二、明确建设、管理要求。
1、建设。镇区道路、工业园区道路,连接镇与镇(区)的等级公路,镇与村或村与村之间的主要道路,其建设由镇组织实施,按照镇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除上述规定外的村(社区)内农
村公路建设,应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村(社区)组织实施。村级道路建设标准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即路面宽度≥4米,路基顶宽≥6米,路面采用水泥砼路面,厚度≥15厘米,砼抗折强度≥4.0mpa,每侧路肩宽度≥0.75米,道路两侧路肩绿化、路名牌、安全警示标志应同步到位,路边沟和路田分家及时到位,工程竣工后由村组织自验,经镇农路队验收达标后办理相关手续转入正常的管理养护。
2、管护。农村公路管护要求:路面无破损、坑塘、堆积物,整理路肩边坡,修剪路肩绿化,清除路肩杂草、杂物,保持路容整洁及路基的几何尺寸,边沟及排水系统畅通,路名牌、交通标志等防护设施完好。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由马军华书记挂帅,陆爱斌镇长任组长,段月祥、王志斌、许宁、陈建波、徐建、王正华为副组长,农路队、财政、农经、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建任办公室主任,张兵任办公室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