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按照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原油销售,保证油田分(子)公司原油全产全销,保证炼化分(子)公司生产需要,获取经营利润。
2 财务目标
核算规范,确保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原油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销售合同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 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原油销售超、欠计划执行,影响油田和炼化分(子)公司生产。
擅自调整价格,导致收入减少或销售不畅。
未经审核,变更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和交接计量、结算协议中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导致的风险。
不按规定与用户结算货款,导致坏账或货款不能及时回笼。
2 财务风险
核算不规范,造成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不实。
3 合规风险
原油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销售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编制原油销售计划
生产经营管理部按照油田分(子)公司原油产量和商品量计划,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原油商品配置数量,落实原油销售流向,编制自有油田月度原油销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下达油田分(子)公司。
油田分(子)公司根据股份公司下达的原油销售计划,组织原油生产,向有关销售用户落实,编制月度运行计划。
由于市场变化或生产等因素的影响,油田分(子)公司或受油单位需调整原油销售计划,须提前向生产经营管理部建议,由生产经营管理部综合平衡后,提出原油销售调整计划,并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下发给油田分(子)公司和有关受油单位。
油田分(子)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股份公司批准下达原油销售计划在ERP系统中维护原油销售配置计划。
2 销售用户审核
油田分(子)公司的原油销售用户由生产经营管理部统一平衡确定。系统外地方炼油企业必须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经清理整顿保留的小炼油厂名单的通知》范围内。新增或调整系统外用户资质经油田分(子)公司分管经理审核后,报生产经营管理部批准。
油田分(子)公司销售部门客户主数据维护员根据批准的销售用户,在ERP系统中维护客户主数据。
3 确定销售价格
原油销售价格由财务部按照有关定价原则确定,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下达给油田分(子)公司。油田分(子)公司须按规定价格执行。油田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销售价格,在ERP系统中维护价格主数据。
4 签订销售合同和交接计量、结算协议
油田分(子)公司根据股份公司的原油配置计划,按照确定的数量和价格规定,与销售用户对接、落实(或签订销售合同),并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原油交接计量、结算协议的指导意见》与销售用户签订原油交接计量、结算协议。油田分(子)公司销售部门根据配置计划或销售合同在ERP系统中维护销售订单。
5 原油交接与结算
油田分(子)公司按照股份公司下达的月度配置计划(或销售合同)均衡发货,按规定进行计量、交接,原油销售部门开具外销通知单和交接凭证,交接凭证由供需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