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委民生革新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年)》,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努力实施“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战略,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改善民生状况,增进人民福祉,特制定本意见。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
⒈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幸福为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实践中知民心、晓民情、护民利、解民难、惠民生。
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统筹兼顾各类民生需求,统筹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公益普惠。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四是坚持积极作为、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既要尽心竭力做好民生工作,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五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职责,优化民生服务,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民生事业。
⒊总体目标。到20**年,全市劳动人口充分就业,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物价水平平稳可控,社会保障网络全面覆盖,困难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读书难、大班额,看病难、看病贵,住房难、住房贵”等突出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交通网络四通八达,群众出行方便快捷;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风尚全面确立,在奋力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赶超”过程中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共乐。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
(一)就业增收工程
⒋积极促进就业和创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
发就业岗位。依托主导产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加快开发商贸物流、社区服务、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筹建区域性人才市场,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等扶持政策,鼓励高端人才和返乡人士创业办厂,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等,认真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
15.5万个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支持5万名劳动者创业,每年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5万人以上。
⒌加强就业培训服务。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就业培训经费,统筹抓好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工作。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和企业用工需求,搞好“订单式”培训和专业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