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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316363517 2018/3/28 文件大小: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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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朱坑镇小学
教师出勤考核制度
一、出勤时间
1、上午无早读课的教师在第一节课前10分钟到岗,有早读课的教师在上早读课前10分钟到校。下午所有教师在上课前10分钟到岗,下班时间统一为学生放学时间
2、每校24小时内要有人在校值班。
3、教职工离校参加凡经学校审查认可的进修及相应考试视为上班。但所耽误的课程需自行安排代课并征得教导处同意,在完成相关手续后方能离校。
4、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善自调课,善自调课视为旷课。
二、请假种类及期限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和休息的,其期限及工资待遇根据病情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病假必须有镇卫生院及以上的证明,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有县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2、事假:学校严格控制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月累计一般不超过两天,全学期累计不超过十天。事假二天以上五天以内必须到中心小学校长处批假,超过五天必须到县教体局批审。
3、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7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4、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婚(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产假顺延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产前可至多15天开始请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补,其他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给假。
5、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及岳父、岳母去世,可准假五天。(路途遥远的视其情况可增加天数),但必须到中心小学校长处批假后方可离校。
6、校内会议(教师例会、教研活动、政治学****及其他集会)每次作两节课考核记分。
7、公假: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考试培训、函授、面授等,课务由学校安排。但必须先报教务处,方可离校。
8、迟到:正式上课铃声响后2—5分钟内到岗,记迟到一次,5分钟后10分钟内到岗,记迟到两次。
9、早退:上课或会议结束前不假而走,记早退一次,其性质与迟到相同。
10、旷工:不假而走未上班作旷工;未书面请假而仅口头请假视为旷工;正式上课铃声响后10分钟后才到岗,作旷课一节;上班期间从事打牌、下棋等,每发现一次记两节旷课。
三、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中心校
1、各种假都必须写请假条,填调课表,调课表必须经教导处审查同意后,连同请假条一天以内交校长审批后交教导处备案后放能离校。
2、学校行政领导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审批。
3、各种假都必须经审批和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先离岗后捎信者作旷课处理,特殊情况必须在回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4、凡随堂考勤时,教师未在教室作为旷课。
(二)、各完小
1、各完小教师请假在一天,本校校长负责审批,二天以上的报中心小学校长处审批,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条交学校保存)
2、各完小教师各种假条由本校教导主任审查属实后报学校校长审批,并作好详细记录。
四、考核细则
各校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务必认真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教师凡超出考勤规定的(婚丧嫁娶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2分,旷课1节扣3分,旷工1天扣7分,迟到(学校允许范围内除外),考勤基本分为100分,扣完为止;全学期满勤的,在基础分上另加10分。本项考勤奖每人投入绩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