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源地环境监管工程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和《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县域内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措施,着力解决县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相关技术方法、法律规范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解决目前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重大问题,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市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近期(20**年):落实和完善冯家山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性标志建设、隔离和整治工程,治理存在的水环境安全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及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源地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和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启动饮用水源地非点源污染治理和水源涵养及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工程建设。
远期(20**-2020):落实沈家庄水厂水源地保护区规范性标志建设、隔离和整治工程。落实水源地点源治理工程和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启动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治理工程,提高水源地水质保障和水源涵养能力。建设科学、规范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和方法体系,提高水源地污染应急监测及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水源地环境监管机构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建立或指定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机构,建立完善水源地环境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并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制度的有效执行。建设和运行费纳入地方行政事业费支出。
2、水源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协助市一级完成GIS(地理信息系统)系统的市级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分平台、17个水源地信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