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乡镇安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xx省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安委办〔2017〕x号)及《福州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提升年”工作,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时间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总工会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计局、国土局、科技文体局、旅游局、消防大队、团县委、妇联、供销社、气象局、农机站、供电公司
成立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志斌任组委会主任,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安监局、广电局、总工会主要领导为副主任,各协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县广电局要发动下属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参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发挥主战场优势,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总工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告知各企业,并积极发动各企业工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