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落后企业关闭指导方案/指导方案
按照徐州市政府20**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中有关“关闭全市所有小焦化小造纸企业”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淘汰焦化、造纸行业中的落后产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开展专项关闭工作。
(二)公开公正。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开展调查、确认、关闭及验收工作。
(三)分批实施。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关闭。
(四)彻底关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关闭企业和拆除设备,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五)稳定有序。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合法企业及失业人员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关闭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
(三)地方文件
《省政府关于印发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四、工作重点
(一)关闭范围
1、焦化行业。关闭所有土焦及改良焦生产企业。
2、造纸行业。关闭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企业,关闭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企业。
(二)关闭标准
1、企业关闭标准。注销营业执照,收回排污许可证,拆除主要设备及基础,清除生产物料。
2、淘汰设备处置。淘汰拆除的设备及生产线不得用于转移重建或低水平改造扩能。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确认(20**年5月底前)
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焦化、造纸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核查,并确认上报。
第二阶段:
宣传部署(20**年5月底前)
市政府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下达关闭企业名单,并与各镇(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状。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20**年5月至20**年8月)
各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对所辖企业实施关闭。
第四阶段:
检查验收(20**年9月)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关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