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铜川市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整治达标实施方案
2012年是克难攻坚之年,是实现大跨越的一年。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确保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如期达标,完成2012年创国卫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爱卫办暗访组的明察暗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陕西省城乡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整治达标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做到“六个明确”(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进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整治达标工作取得实效。顺利通过国家爱卫办的明察暗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铜川市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整治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整治达标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胡贵仲
副组长:张印平
成员:张国强张奎华史金程崔荣正张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铜川市卫生监督处监督一科
主任:张国强(兼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整治,确保各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
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五病”调离率达100%,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到2012年6月30日以前,市区内50%的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单位及所有自来水厂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到2012年12月25日前,市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全部达标。
四、职责任务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辖区公共场所“五小”及生活饮用水创建达标工作。
(一)公共场所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中、低档旅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歌舞厅、网吧的卫生监管。
(3)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4)认真贯彻卫生部《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依法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加强健康证明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创卫知识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监督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及时按要求调离
“五病”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5)各类公共场所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每个从业人员熟知消毒液的配制方法,能正确使用消毒柜,各项操作符合卫生要求。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按照创卫标准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7)按照“五小”行业卫生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整治(见附件)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员预防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