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曹姝旻违纪违法案剖析材料违纪违法案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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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曹姝旻,女,1969年6月出生,汉族,上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处级干部、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兼任广东省地质学会副秘书长。
2016年11月27日,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对曹姝旻违反党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纪委批准,对曹姝旻采取“两规”措施。2016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曹姝旻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珠宝检测站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亿元,曹姝旻知情并参与,情节十分恶劣,其对此有重要领导责任。
二是私分公款,曹姝旻本人分得469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xx年至2016年期间曹姝旻个人分得469万元,构成私分公款错误。
三是贪污公款购置房产和用于个人其他消费。曹姝旻利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7处,涉案金额万元;将本人某银行账号内的50万元公款用于购买个人理财产品、健康保险等个人消费。
四是挪用公款100万元。2016年9月19日,曹姝旻利用职务之便,以个人借款为由向郭清宏(珠宝检测站站长,另案处理)借珠宝检测站公款10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错误。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曹姝旻伙同郭清宏等人为了逃避罪责,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亿元,曹姝旻亲自参与了个别部门有关财务资料的销毁,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高学历“专家”犯罪。曹姝旻系珠宝玉石检测专业科班毕业,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知识造诣和业务水平较高,同时在广东珠宝检测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谓业内“行家里手”、业界“专家”。为此,曹姝旻平时常常以“专家”、“骨干”自居,自以为“单位缺了我转不动”,心高气傲,骄奢任性。
其无视法纪,将个人言行凌驾于组织和规章制度之上,不屑于接受监督约束。其还处心积虑“编织”个人关系(其丈夫冯超为珠宝检测站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的原主要负责人,另案处理),热衷于人情交际应酬,热衷于
“搞关系”、“攀高枝”,有恃无恐,逃避监管,最终酿下苦果、铸成大错。
二是“小官大贪”。曹姝旻作案时为副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干部,其所任职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职务为珠宝检测站副站长,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曹姝旻伙同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副、正站长职务之便,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亿元。
曹姝旻本人私分公款分得469万元,贪污公款791万元(用于购置房产、车位及个人消费),挪用公款100万元。涉案金额之大,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大贪”的典型。
三是作案跨时长,手段隐蔽疯狂。自xx年起,曹姝旻便伙同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公款私存的银行账户达21个,涉及金额共计6040万元。2016年起,曹姝旻本人先后多次从“小金库”中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