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业主】: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国籍: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
【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
【暂定名】。类型:
【住宅】
【办公】
【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
【幢】
【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
【幢】
【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
【幢】
【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30日内更换。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