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副主编-齐齐哈尔医学院.doc

格式:doc   大小:55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副主编-齐齐哈尔医学院.doc

上传人:565369829 2018/3/30 文件大小:5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副主编-齐齐哈尔医学院.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一
关于申报全国高等学校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案例版)规划教材
主编、副主编、编委遴选条件
为了推动我国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的发展和学科建设,规范学科专业的教学模式,适应新时期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学科专业高等教育的需要,根据2012年教育部最新专业目录设置,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影像学分会、中国科学院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和科学出版社共同研究决定,组织编写第一轮全国高等学校医学影像专业规划教材。
本套教材质量的将对我国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教育教学水平产生深远影响。为使全国高等学校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第一轮规划教材的修订工作顺利展开,出版一套适合我国当前学科专业教育特点的高质量教材,特制定主编、副主编、编委遴选条件如下:
本次修订工作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选择学科内最优秀的申报者担任主编和副主编。同时,坚持“兼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原则,让尽可能多的地区和院校的优秀教师参与教材编写工作。
一、热衷于教学事业,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特别是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的改革,熟悉培养目标和教材特点。
二、主编、副主编、编委应具备的相应条件:

(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教材,担任本学科本科教学的理论讲授在10年以上;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写作水平,近5年内担任过国家教育部或国家级出版社医药卫生类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不从事本学科教学的教师不能担任主编或编委。不从事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教师不能担任本学科教材的第一主编。
(2)主编必须具有正高职称,担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层次课题。主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教材建设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岁。
(3)主编必须在本学科享有较高的威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作风正派,能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同志,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4)院士、长江学者及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申报主编、副主编者优先考虑;条件相当的申报者,编写计划优秀优先考虑。
(5)主编为2人或2人以上时,第一主编为主要负责人。

(1)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教材,担任本学科本科教学的理论讲授在8年以上;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写作水平,近5年内副主编或参与过国家教育部国家级出版社医药卫生类规划教材的编写。不从事本学科教学的教师不能担任副主编或编委。
(2)副主编必须具有副高职称,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副主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教材建设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副主编必须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与合作能力,能主动配合、支持主编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和本人的编写任务。
(4)副主编在总体申报并征得第一主编认可与推荐的基础上确定。
(5)本学科教材的副主编中,从事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教师不宜少于2/3。

(1)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教材,担任本学科本科教学的理论讲授在5年以上;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写作水平,近5年内有教材编写的经历;不从事本学科教学的教师不能担任编委。
(2)编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职称,在校内为本学科骨干或学术带头人,踏实肯干,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能够主动配合主编开展工作,健康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