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材料与冶金学院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与工作安排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院[2012]009号文件有关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和安排,材料与冶金学院定于3月24日至26日组织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构成
1、材料与冶金学院复试工作接受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的领导和监督。
2、学院复试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张廷安(院长)杨东坪(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磊(副院长)贺翔(副院长)
成员:刘沿东、沙玉辉、丁桦、吴迪、崔建忠、翟玉春、陈敏、杨洪英、蔡九菊、王承阳、杨中东、邸洪双、王兆文、王大海、戴红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考生资格与名单的确定原则: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学科(领域)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符合此条件的统考考生,以下称之为校内合格考生),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为各学科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20%。
2、校内合格考生不足的学科(领域)接收符合学校调剂政策和条件的其它学科的校内合格考生,按不超过实际缺额的120%的比例,接收调剂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人数的计算遵循见小数进位取整的原则,且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和复试通知书领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为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审查沈阳市内考生(含校内),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审查其它地区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东北大学冶金馆332室。联系电话:024-83687324。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由学生管理部门(应届生)、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管理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及加盖本科培养单位(所在大学)盖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3、资格审查后考生和审查人均需当场签字。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四、复试笔试
1、复试笔试在3月24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书。
2、各个学科笔试考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学院网上公布的为准,,满分120分。
3、复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调剂考生笔试须参加原报考学科的复试笔试。
五、复试面试
1、复试面试工作在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书。
2、各学科在面试前须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东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2012]009号文件)。研究灵活多样、具有学科特色的面试内容与形式,确定统一的评分标准
。面试中须有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