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3、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4、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5、所属单位及党组织的设立与撤销;
6、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8、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请示报告的方式及时间
向上级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一般采取正式文件或传真电报方式,紧急情况可先用电话请示报告。后补报文件或办理传真,必要时单位主要领导可当面向上级请示报告有关问题。
对阶段性工作要定期请示报告。其他问题要按有关时间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年度计划、总结每年报告一次;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1、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3、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4、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第四条请示报告的责任
班子成员和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牢固树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自觉地维护大局和整体利益,坚定不移地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保证上级决定在本单位的落实;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
篇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后)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
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求报告主要内容
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初步涵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报告的重要问题;
、事故、问题;
;
、沉井下沉、顶管顶进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
,且不听指挥的
,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
,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
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项目经理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请示报告形式
:一般事宜口头通知即可
: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每周进行交班会形式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四、纪律与监督
,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上级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须追究分项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