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利申请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准转型发展,打造率先基本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精神,结合基本现代化考核体系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有效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1、20**年,完成专利申请56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000件;专利授权4250件。
2、20**年,完成专利申请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00件;专利授权5050件。
3、20**年,完成专利申请7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00件;专利授权6000件。
4、20**年,完成专利申请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00件;专利授权7150件。
5、20**年,完成专利申请95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件;专利授权8500件。
二、工作措施
1、强化项目引领。切实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认定标准的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并逐步提高对企业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将取得相应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复核、验收要件。自20**年起,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3件;落户“530”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1件;获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3件;列入区重点培育的20家新兴产业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5件;省
级民营科技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2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年授权专利力争2件。对达标企业将优先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复核。
2、发挥中介作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引导和扶持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成长壮大,培育和引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急需的中介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服务机制,引导中介机构为广大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对当年代理区内专利数量前3位的中介服务机构,授予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称号,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3、完善扶持政策。区每年度对全区专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镇、开发区、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费用用于专利工作的扶持奖励,突出对授权专利为重点的专利资助。对辖区内当年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每件不低于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每件不低于1500元,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