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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安全管理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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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安全管理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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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RGB
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FRGB003-2006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006-12-20发布 2007-01-01实施
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FRGB003-2006
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1 引言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原则、过错类别,责任追究事项、过错认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形式与方法。
本管理规范适应于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管理。
2 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务员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3 责任追究原则
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决定、行政执法文件的制作、送达等岗位责任人,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中由于过失或者故意等原因导致行政执法受理不当,送达违时、审查不准、审核不严、决定有误等错误或者其它违法违纪行政的行为时,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坚持“有错必究,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局长对本局行政执法事项的组织领导工作、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主管副局长对主管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的组织及执法决定审核负责。
执法立案、决定审查和送达岗位由区安监局安监科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岗位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岗位由安监科承办人负责,复审由安监科负责人承担,审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12-20批准 2007-01-01实施
FRGB003-2006
核由主管副局长负责,决定由局长负责;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由安监科承办人负责。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以《长沙市芙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实施程序》规定为准。
4 过错责任类别

a 检查、处罚行为、过程不适当;
b 处罚条款或者处罚标准确定不准确;
c 执法不严格,处罚不到位;
d 审批不合法
e 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f 没履行告知程序;
g 文书不规范;
h 没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结案和备案;
i 泄露相对人的商业秘密
j 不作为,工作拖拉,推诿;
k 不执行或者敷衍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
l 执法错误;
m 行政处罚不合法;;
n 滥用职权:
p 以权谋私,循私枉法,***受贿,以权打击报复相对人:
行政许可
a 许可行为、过程不适当;
b 许可项目确定不准确;
c 执法不严格,处罚不到位;
d 审批不合法
e 许可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f 没履行告知程序;
FRGB003-2006
g 文书不规范;
h 没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行政许可;
i 泄露相对人的商业秘密
j 不作为,工作拖拉,推诿;
k 不执行或者敷衍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
l 行政许可错误;
m 行政许可不合法;;
n 滥用职权:
p 以权谋私,循私枉法,***受贿,以权打击报复被许可人与许可相关和利害关系人:
q 没履行告知义务(包括对许可申请人申请资料告知、许可事项告知、许可涉及其它利害人告知和听证告知)。
过错责任影响程度
a 一般工作或者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