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一)
红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赵世霞同志事迹材料
赵世霞,女,48周岁,汉族,系创业集团龙丰公司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
20**年3月,经红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红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两年来,我参与各类民事案件有470余件。在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法律,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陪审员实践中得以熟练运用。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
,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是积极发挥余热,坚定信念。因为喜欢法律,自己的业余时间也比较多,就经常到法院来帮忙。期间,发现红岗法院案多人少的现象普遍性存在,所以法官的工作忙不过来,在陪审之余,帮法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卷宗整理、归档及资料的填充等等,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更加体会了法官的辛苦,也更加坚定了做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信念和决心。
回顾两年的工作,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在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有更多的困难来面对,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做一个更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二)
高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马春英简要事迹
马春英,女,汉,1959年4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国共产党党员,20**年1月退休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春雷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