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
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
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
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
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
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
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7平方米;接访室1间
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
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
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
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
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
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
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
9.1平方米;卫生间1间
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
14.7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
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