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创森林城区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意见及分解给我县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1999年以来,我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历史机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地初步实现了由黄变绿的历史性转变。但以往造林绿化注重偏远山区,城镇、工矿区等人口聚集地绿化相对薄弱,与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不相适应。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可在全县范围内建成以乡土树种为主、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形成稳固的生态安全屏障,从而有效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建成“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愉悦群众身心,有效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同时,随着乡村旅游、林产基地、种苗花卉等林业经济的发展,可显著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对我县“绿色产业富民、工业经济强县、文化旅游兴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有着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和驻塞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
迫感,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开创全县生态、经济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从今年起3年内我县要完成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
11.1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人工造林
14.3万亩,中幼林抚育
13.4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
7.9万亩;完成低产干果经济林园改造2万亩,义务植树233万株;城镇新增公共绿地162万平方米,绿化道路438公里、河流94公里。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1平方米,道路、河流绿化率达80%以上。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为统领,以发展现代林业为目标,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