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行权平台)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进行专项督查后交换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权平台规范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根据局《行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履行法定职
责的科室为行权事项登录责任主体,科室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本科室平台运行总体情况,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及时、全部登录行权事项,完成相应登录任务指导数;案件承办人员应熟练掌握登录“应知、应会”工作,一旦发现任何技术性问题,立即与政策法规科沟通,及时协调处理,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二、切实完成任务指导数
市政府下达给我局行权事项任务指导数为每月40条。
各有行政检查职能的科室应至少完成每月任务指导数;其他有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的科室按照实际发生的事项及时登录。
三、切实做到规范运行
总体要求是对发生的行权事项必须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要应录尽录。行权科室对发生的行权事项要做到
应录尽录,凡是当月发生的已办结行权事项,应当尽数录入,实际数量应与平台登录数量一致。
二)要及时登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