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资行业介绍
国务院对民间借贷的认可:
2012年1月31日农历新年伊始,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和2011年10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调研时强调的:要明确将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督促各类银行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对民间借贷的态度: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3、《放贷人条例》正在起草中。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利息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4、企业之间借贷合同违法,属无效合同。
5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的种类
1、书面借款合同
2、口头借款合同
书面借款合同的内容
1、借款种类
2、币种
3、用途
4、数额
5、利率
6、期限
7、还款方式等
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
1、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的信息不完善,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等(确定被告身份)
2、高额利息导致还款不能的风险
3、以合同代替收条的法律风险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法律风险
5、债务人破产的法律风险
6、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公证
1、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3、具有最强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