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安局文件
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卫生局
南综治办〔2010〕8号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安局南安市司法局南安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
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综治委,各中小学、幼儿园,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综治办〔2010〕21号)文件部署,
为全面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狠抓贯彻落实。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司法局南安市卫生局
2010年5月13日
主题词: 综合治理中小学幼儿园专项整治通知
抄送: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市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各派出所。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5月13日印发
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3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泉州及我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骆、陈荣法市长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
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大路面警力投放比例,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交通秩序良好,“三厅两室两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绝,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国全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吴亚明、市综治办主任赖世有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晓泽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清朝、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国星、市卫生局副局长周荣伟、市综治办副主任科员、市平安办副主任张小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洪琦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市教育局,主任由陈清朝兼任。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迅即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泉州市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把责任要求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所学校。逐级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干部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
(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3日)
各级各部门要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等,逐校逐个问题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和讲评,逐级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排查重点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综治责任状是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