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市2017年第二批扶贫产业项目通知
全市20**年第二批扶贫产业项目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财政局:
20**年第二批产业扶贫资金已经以切块方式下达到各有关区县,现将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项目实施要求下发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项目实施。
一、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
(一)项目要求
实施项目必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号)文件要求,结合扶贫攻坚任务,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建立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以区县原建立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库、以贫困村和高山生态移民搬迁点为主,综合考虑,组织实施。并对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中属于新一轮建卡贫困村的重点扶持。
(二)实施方式
按照《关于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xx扶办发[20**]xx号)和《xx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意见(试行)》(x扶办发〔20**〕xx号),由区县扶贫办统一组织管理。项目下达后,采用公示公告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征求群众意见,农户广泛参与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督。
(三)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乡村旅游农户项目补助。按项目资金总额的50%以上用于补贴贫困农户,建卡贫困农户每户补贴不超过3万元。由区、县扶贫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
2.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补贴。补贴金额控制在项目资金总额的45%以内。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补贴到村和专业合作社。
3.项目宣传推介及规划等资金补贴。项目宣传、网络宣传及规划资金补贴控制在项目资金总额的5%以内。
(四)资金补助方式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实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和使用。到户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并如实附上带动贫困户增收等具体名册。
二、电商扶贫产业项目
(一)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实行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和使用。
(二)支持内容及环节按照《关于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xx扶办发[20**]xx号)和《关于开展“网上村庄”扶贫电商村建设的通知》(xx扶办发〔20**〕xx号)文件要求,资金主要用于电商扶贫平台建设、电商扶贫线上线下辅导推广和“网上村庄”电商扶贫村(村名单见附件2)建设、运营补助等方面。
(三)“网上村庄”电商扶贫村根据考评结果分一类和二类,各区县在执行补贴时,结合实际,按照一类村高于二类村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村编制实施方案,并与项目实施单位或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依据方案和合同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项目和实施方案于20**年12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扶贫办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建立公示公告制度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四公开、四上墙”。即:政策、决策、资金使用、效果要向群众公布;项目实施情况(受益户、补贴资金、建设内容、建设管理模式等)要上墙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区县扶贫办要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报账管理工作,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