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五里店厂区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承接单位:重庆大学
报告人:孙阳
目录
项目概况
场地修复评估
污染土壤处置
建议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五里店厂区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第二阶段)与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工程地址
污染场地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77号
异位修复场所:重庆长生桥生活垃圾填埋场
厂区拆迁前卫星航拍图
项目概况
治理修复目标
场地修复目标值:《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A级标准限值为主;
修复后土壤满足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对于填埋废物的入场标准;
总石油烃类污染物:浓度需低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A级标准限值(1000mg/kg)
项目概况
采样点:计布设127个采样点位,采集307个土壤样品
修复治理标准:以污染物浓度低于或等于《展鉴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 A级标准作为修复治理目标值。
污染程度:42个监测点位共计75个土壤样品出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及总石油烃的超标现象,参照《展鉴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 A级标准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法的评价结果显示,超标点位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大于1。
主要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原厂222车间表处理生产线、226车间电泳涂漆生产线;
主要的总石油烃污染:原厂零部件机加厂房。
项目概况
污染范围:
总计9225平方米,-1M,污染土壤总量9075方。
重金属污染范围:7025平方米,污染土壤总量6875方;
总石油烃污染范围:2200平方米,污染总量2200方。
实际开挖:
总量10479 方。
重金属污染土壤7935方;
前期甄别发现污染的建筑垃圾140方;
总石油烃污染土壤及建渣2404方。
场地修复后评估
1、场地清挖后验收监测情况
取土坑的条件
坑底取样密度
污染土壤取土坑,相同深度的坑底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
相同坑底深度的坑底平面取2个土壤样品。
污染土壤取土坑,坑底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3000平方米。
相同坑底深度的坑底平面取3个土壤样品。
污染土壤取土坑,坑底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
相同坑底深度的坑底每1000平方米取1个土壤样品,坑底面积不是1000平方米整数倍的,剩余不足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计算。
取土坑坑底样品取样的密度
取土坑的条件
坑边界(坑壁)样品取样密度
污染土壤取土坑,取土深度小于等于3米。
沿坑壁边界每40米取一个样品,坑边界周长不是40米整数倍的,剩余不足40米按40米计算。,将所取的样品均匀混合后,作为一个坑边界(坑壁)的样品。
污染土壤取土坑,取土深度大于3米。
沿坑壁边界每40米设一个样品取样处,坑边界周长不是40米整数倍的,剩余不足40米按40米计算。沿坑的深度方向每2米作为一个取样段,在每个取样段,,将所取的样品均匀混合后,作为一个坑边界(坑壁)的样品。坑的深度不是2米的整数倍时,剩余不足2米的按2米计算。
坑边界(坑壁)样品取样的密度
(1)采样密度
场地修复后评估
检测方法参照《展鉴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 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所列分析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单因子评价法,通过计算监测因子的单项标准指数,确定污染状况。
单项标准指数定义为:
其中,Sij为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单项标准指数,单项标准指数在0~1之间为达标,大于1则为超标;
Cij为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浓度,mg/Kg;
Csj为污染因子i在第j点的标准值,mg/Kg。
1、场地清挖后验收监测情况
(4)验收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略)
(5)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