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少先队当涂县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当涂县委
文件
当涂县文明办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妇女联合会
当涂县广播电视台
当少〔2015〕4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当涂好少年”评选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开发园区团(工)委,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丰富少先队员的组织生活,激发少先队员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的情感,少先队当涂县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当涂县委、当涂县文明办、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广播电视台、当涂县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届“当涂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通过树立未成年人身边的先进典型,推动整个未成年体系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内容
1、评选标准
爱国爱家,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2、评选类型
(1)勤俭自强小模范: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好习惯,志向远大,坚忍不拔,艰苦奋斗。
(2)助人为乐小模范:热心公益,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参与社区(行政村)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小模范:遵纪守法,拾金不昧,坚持诚信做事,得到家长、老师、同学的一致肯定。
(4)尊老爱亲小模范:尊敬父母、尊敬长辈、理解父母,感恩他人。
(5)勤奋好学小模范:勤奋向上,品学兼优,态度端正、苦苦钻研。
3、评选对象
凡年龄在6-14周岁的当涂县中、小学在校学生,具有以上方面或某一方面突出事迹,能够带动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4、评审组
评审组由少先队当涂县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当涂县委、当涂县文明办、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广播电视台、当涂县妇女联合会组成,评审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县委。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把优秀的少年儿童评选出来,确保选出的候选人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2、面向基层,形成导向。要面向基层,扩大评选工作的覆盖面,特别要向农村、艰苦地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等适度倾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广大少年儿童起到激励作用。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青海高原好少年”候选人真实感人的事迹,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