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学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
大学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
校属各单位: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经xx省人民政府同意,xx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今年11月为全省“119”消防宣传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师生员工防火、灭火能力,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xx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防火委员会关于2017年xx省“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安全〔2017〕x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17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校属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月”活动期间,紧紧围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活动主题,结合xx省“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着力提高本单位师生员工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重点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使师生员工能够牢记“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达到“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出口锁闭;停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章存储汽油等易燃易爆品;违规使用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使用明火或吸烟;发现火灾隐患整改程序)、“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情应立即报保卫处并拨打119火警电话;起火点附近的师生要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熟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能够根据疏散预案迅速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定期参加消防宣传教育
培训),大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具备‘四个’能力”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校属各单位特别是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室、配电室、图书馆、档案馆等防火重点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检查设置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电气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是否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食堂使用明火、燃气是否安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规范,建筑施工工地、校内生产经营场所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新建、翻修建筑是否通过消防审批、验收等消防安全隐患,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