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某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达标考评活动,提高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创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根据《XX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由市建委、区建委(建设局)会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
第三条考评工作从1997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考评的次年进行抽查复验。
第四条考评工作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意见等方式,以打分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考评达到85分的住宅小区为物业管理达标小区,达到90分的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达到95分的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由市建委颁发奖牌并通报表扬。
抽查复检达不到考评时的水平的小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五条参加考评的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一年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
第六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表》;
2.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报告;
4.业主委员会的评议意见;
5.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汇编;
6.住宅小区竣工图(比例1∶500或1∶1000)。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第七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应在考评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向区建委提出参加考评的报告,《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同时送交区建委。
2.区建委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区的有关专业部门对住宅小区的房屋管理、设备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