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语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务员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驻鄂部队、院校,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2017年9月11日—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出主题,扩大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开展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通知》精神和《省语委关于明确省语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鄂语字〔20**〕11号)明确的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宣传任务,共同开展好第20届推普周活动。要紧扣“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及湖北省实施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拓宽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二、抓好重点,统筹谋划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基础、龙头、榜样和窗口作用。各地要加强城乡统筹,充
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边远农村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攻坚工程和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同时按照《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各部门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行业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着力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