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评分表
(2010年度)
被考核市: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
1
工作重
视程度
(7分)
1、年度计划的制订(2分)。每年根据本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规划和当地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供求等工作实际,编制年度计划,并纳入当地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未制订年度计划扣2分。
2、目标责任的分解(2分)。省政府下达给各市政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已分解并下达到本级相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未分解目标任务的扣2分。
3、管理工作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2分)。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健全,管理职能明确,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无专门管理工作机构的扣1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未建立的扣1 分。
4、工作情况的报告(1分)。市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做的《政府报告》中,报告本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情况,接受人大的监督。未向人大报告的扣1 分。
2
目标责
任任务
的完成
情况
(55分)
*5、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25分)。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新增实物配租任务(含当年入住、当年已分配未入住和基本完工的在建项目已分配待入住的廉租住户总数)的得20分, 每少完成10%的扣2分;全部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的得5分,每少完成10%,其中,没有实现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的再扣2分。
6、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目标任务(10分)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新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任务(含当年入住、当年已分配未入住和基本完工的在建项目已分配待入住的经济适用房住户总数)的得10分,每少完成10%扣1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
扣分原因说明
整改落实情况
7、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15分)。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年内新增廉租住房房源任务(含购买的商品房、已完工或基本完工的新建廉租房和用作廉租房的腾退公房等的总套数)的得15 分,每少完成10%。
8、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任务(5分)。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新建成经济适用住房(含已完工或基本完工的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用作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房等的总套数)任务的得10分;每少完成10%。
3
资金的筹
集和落实
(10分)
9、廉租住房保障资金(5分)。年度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的得5分,每少落实10%。
10、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5分)。年度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的得5分,每少落实10%。
4
建设用地的落实
(10分)
11、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用地(5分)。以行政划拔方式供应,年度建设用地已经安排使用,用地规模满足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要求。每少落实10%。
12、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5分)。以行政划拔方式供应,年度建设用地已经安排使用,用地规模满足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要求。每少落实10%。
5
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6分)
13、项目选址(2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选址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对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