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写要求
马林
电话:**********
编制目的: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规范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专项方案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所要求必须编写安全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如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4)脚手架工程;(5)起重吊装工程;(6)现场临时用电:(7)垂直运输安、拆方案;
(8)塔吊安、拆方案:(9)“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措施方案; (10)拆除、爆破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专项方案内容来源
专项方案的项目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
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
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
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中要求有方案的。
1、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要求: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
编制原则和要求
针对性: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等确定采取的安全措施。
1、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要求:针对性、可行性、及时性
编制原则和要求
可行性:对实际的条件和所投入的资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具有可操作性。
及时性:在该项工程施工前,一般在工程投标时,就要对方案有所考虑。编制完成后,施工中加以贯彻实施。
方案的编写要求
编写方案的结构框架应为: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法
4、监控及救援预案
5、技术组织措施
以上五项应具备方称其为施工方案。
具体的内容要求以下分别阐述。
方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设计要求:一位置、尺寸;施工环境:地形、地质、水文情况、地上地下障碍物;气象条件、交通状况
工程特点:结构、使用功能、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机具
2、施工部署:体现“安排”与“组织
⑴施工程序⑵流向划分流水段⑶施工机械的选择
⑷投入的资源时间、空间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