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执行新颁地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由市市监督总站、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联合修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市住建委联合颁发,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新版规程中对于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归档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大大减少了施工过程资料的归档范围,加强了对竣工图的编制归档要求。各参建单位应尽快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的相关具体要求,凡在2010年4月1日新版规程实施后竣工的工程,其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及编制要求均可按照新标准执行。
按新版规程要求整理并提交预验收的工程档案,其内容包括:
应归档的全部文件资料(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四方验收除外)。
各专业竣工图目录及部分样图,样图上应有绘制的变更内容和竣工图章并应按照要求折叠整齐。
为便于各参建单位了解和掌握新版规程对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相关要求,我馆将尽快编写“建筑工程档案编制范例”提供给各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2010-4-1
建筑工程档案编制组卷范例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说明
由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主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代替原(DBJ01-51-2003)标准。
新标准是以原标准为基础,总结了北京近些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行业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去繁从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进行修订的。
此次修订中,考虑到工程档案资料的分级管理,对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城建档案馆重点保存工程质量结论及成果性文件资料和竣工图。而大量的施工过程资料应由建设和施工单位重点保存。
一、归档内容(城建档案馆)
A类
基建文件
备注
决策立项文件
A1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重点工程
专家对项目的有关论证文件
重点工程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重点工程
建设用地文件
A2
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国有土地使用证
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勘察设计文件
A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验线合格文件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非备案类项目
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A类
基建文件
备注
开工文件A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务文件
工程结算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A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消防、人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消防为非备案类工程(公安部106号令)
其它类
文件
A8
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
重点工程
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工程概况表
B 类
监理文件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竣工移交证书
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变更单
C类
施工文件
备注
工程概况表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笔录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
各专业
工程洽商记录
各专业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处理记录
地基钎探记录及附图
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桩基检测报告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组入基建文件卷
工程竣工质量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测报告(独立组卷)
节能施工验收规范
二、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基建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楚、内容完整且与原件比例相同,并应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须为原件,原件应清楚且签章齐全。
文件资料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编制资料管理目录
大于A4规格的文件,应按照A4规格进行折叠,折叠时须留出装订线。
三、组卷原则
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
2、如果项目包括若干个单位工程的,基建和监理文件可按建设项目进行组卷。
3、施工文件原则上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也可根据资料形成的具体情况、工程规模等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4、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应单独整理和组卷。
5、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