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怎样签买卖合同
二买卖合同内容签订技巧
1.合同数量、质量、型号和价款约定要明确。
在买卖合同中,合同的数量、质量、型号和价款是必不可少的合同要素,必须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
在现实中,有些合同签订的过于简单,只有买卖货物的数量约定,合同的质量和型号、价款等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对方否认的情况下,守约方的合法权利就很难被法院保护;而且有的当事人往往就是利用合同的约定不明而故意偷工减料、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使得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因此,关于合同的数量、质量、价款和型号等务必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尤其对特殊材质有特别要求的或者对尚无相关标准的产品,一定要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千万不可以“符合国家标准”等含糊、笼统的语言代理具体
要求。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约定不明的,就要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质量有时不好形容,我们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界定,比如“合同货物应符合某某条件,不得出现某某某情况等”
2.交货和付款方式约定务必明确。
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最主要的义务是交货,买方最主要的合同义务就是付款。因此,对于交货和付款的履行方式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
第一、关于交货的约定。交货有买方自提、卖方送货和委托运输三种方式。交货方式不同主要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运费承担问题,二是合同履行地问题,三是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问题。关于交货方式以及运费承担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所
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诉讼的法院管辖地,如果是买方自提,则合同履行地就在卖方所在地,如果是卖方送货则合同履行地是在买方所在地;合同标的物的风险也是自货物交付时发生转移的,即买方自提的情况下,如果运输途中出现货物毁损,买方承担损失风险,卖方送货的情况下,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毁损由卖方承担损失。可见,交货方式是十分重要的。
第
二、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付款方式有先交货后付款、先付款后交货、先付首付款后交货验货再付剩余款,等等。付款方式不同,法律意义在于合同履行的先后。如果合同约定,买方先付款或者先支付首付款,卖方再交货,买方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卖方就有权拒绝交货;同样,如果合同约定,卖方先交货买方后付款,则卖方在未交货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