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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车改革最新方案.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18/4/15 文件大小: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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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车改革最新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北公车改革最新方案

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方案出炉。7月24日从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意味着湖北省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法,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分别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
参改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系统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车改将涉及全省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车辆纳入改革范围,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
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法处置。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此外,湖北省已出台办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根据方案,湖北省力争于8月前差不多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差不多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解读】三问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众望所归。然而,大量公车取消后,如何避免没车不办公?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如何杜绝公车拍卖暗箱操作?对此,社会高度关注。今日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取消公车,如何避免没车不办公
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本次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湖北省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据测算,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含保留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留用司勤人员支出等费用)要比车改前减少数亿元,%,%,达到中央要求的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
大量公车取消后,如何避免工作人员没车不办公、拿钱不需要出门?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纪委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改革后,公务员可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法,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将不再报销交通费。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车改补贴保障范围为武汉市江岸、江汉、硚口等7个中心城区,到武汉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经费,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公布交通补贴相应上升,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厅局级1950元/月、县处级1200元/月、乡科级750元/月),湖北省有18个市县可享受这一政策。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将依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补贴标准。
发放补贴,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
这次改革中,法院、检察院、GA、国安、纪委(监察)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系统)可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并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按车改方案,保留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标准为:省直机关每单位核定1辆,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核定1辆。保留应急用车编制标准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核定5辆,其他省级党政机关按编制人数最多不超过5辆。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单位都有保留车辆,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中,特别强调要严肃纪律,突出六个不得: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法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反公车改革纪律和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