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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委[2012]17号.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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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拱委[2012]17号
中共拱墅区委拱墅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10—201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各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2010—2011年,全区以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和打造“最清洁城区”为目标,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载体,辖区内广大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不断拓展,创建活动丰富多彩。根据省、市、区文明委有关文件规定,经基层党组织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审查考核、《今日拱墅》公示,决定继续保留拱墅区人民法院等
204家单位的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命名杭州市外语实验小学等16家单位为2010—201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撤消因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实行一票否决的拱墅区职业高级中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祥符派出所区级文明单位资格;撤消因职工计划生育违规实行一票否决的杭州新雅制衣有限公司区级文明单位资格;撤销因外迁、合并等不参加复评的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杭州化纤(集团)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分局运河水上派出所、董家新村幼儿园(法人注销)、贾家弄小学、大关艺术幼儿园区级文明单位资格。
希望各街道和区直属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被确认继续保留和新命名的文明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201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9日
附件1:
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区级文明单位名单
(共204家,排名不分先后)
1、拱墅区政法系统(22家)
拱墅区人民法院、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拱墅区司法局、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麦律师事务所、浙江钱江律师事务所、杭州市西湖公证处、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小河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上塘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米市巷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康桥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湖墅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和睦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拱宸桥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大关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半山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密渡桥路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拱墅区保安服务公司
2、拱墅区教育系统(42家)
杭州市贾家弄幼儿园、杭州市左岸幼儿园、杭州市舟山路幼儿园、杭州市沈塘桥幼儿园、杭州市半山幼儿园、杭州和睦幼儿园、杭州市蓓蕾幼儿园、杭州市大关苑实验幼儿园、杭州市紫荆幼儿园、杭州市德胜小学、杭州市莫干山路小学、杭州市文渊小学、杭州市树人小学、杭州市半山实验小学、杭州市大关苑第一小学、杭州市人民小学、杭州市建新小学、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杭州市大关小学、杭州市卖鱼桥小学、杭州市和睦中学、杭州市文晖中学、杭州运河学校、杭州市康桥中学、杭州北苑实验中学、杭州市大关中学、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