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湖市职业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我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学分制。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我校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并以此为契机促进教学改革与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实行弹性学分制,是以“合格+特长”为育人目标,以能力教育为中心,以实践性教学为重点,坚持因材施教原则,贯彻以人为本原则,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和提前实习的教学管理制度,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教学计划
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我校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要求制定的。
各专业以市场分析、职业分析、教学分析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明确、具体地规定我校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确立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又适应我校学生发展的课程质量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与高职课程体系相衔接,建立使学生获得全面和个性发展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基础课程、专业
课程和实践课程。
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以深化和拓宽学生与专业相关的知识技能,使学生不断适应本专业新的要求和新的变化。教学内容是由学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来选定。限选课程体现综合化,形成模块组合。限选课主要安排在每周的1~2个半天进行。
任意选修课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提高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着眼培养学生“一专多能”而开设的课程。学校尽可能提供较多的选修课程,充分利用周六、晚自修时间开设选修课,学生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程“菜单”自由选课。任选课程体现专题化、小型化。
第三章学分与学分管理
第六条学分
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学分的计算以周授课时数和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学生的总学分由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组成,其中非课程学分包括技能考核学分、奖励学分、行为规范学分、实习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组成。
项目
标准学分
备注
课程学分
150
至少要达到120分,不足部分允许由其余学分替代
非课程学分
技能学分
15
至少一本专业证书、一计算机证书
素质拓展学分
5
参加有关社团、技能辅导团或兴趣小组可获学分
毕业实习/高(职)考学分
10
行为规范学分
30
奖励学分
提前实习学分
195
学分达标,至少达2年,
毕业总学分
210
总学分达标,且双证合格,品德合格
具体学分设置情况见各专业教学计划,各专业学分可能略有不同。
取得学分
1、课程学分
1)学生每学期按规定完成课程学时的测验,获得相应的总评成绩,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2)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可申请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成绩60分及以上的,按及格成绩重新计算学分,不及格的不重新计算学分。结业科目出卷时出A、B卷,其中一份供补考用。
3)课程学分以学期为单位结算,按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周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周课时数为该学科的学分数),具体见各专业计划。
4)为鼓励学习,按考核成绩优劣实行鼓励性学分评定(如下表)。
90分以上
(优)
80-89分
(良)
60-79分
(中、及格)
50-59分
40-49分
39分以下
(不及格)
120%
标准学分
110%
标准学分
标准学分
50%
标准学分
25%
标准学分
0
2、专业技能考核学分
1)学校对学生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8